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续获“2023—2025年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”
2024年1月9日,山东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、山东省民政厅联合发出《关于2023—2025年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(鲁财税〔2023〕34号),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再次名列其中。
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提示:为保障捐赠者的捐赠权益,请每位捐赠者在捐赠后及时申请开具捐赠票据,基金会将一如既往的做好捐赠者的服务工作。
陆珂羽 刘茜美婷 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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